“每个客户的最小/最大商品数”规则
“每个客户的最小/最大商品数”规则允许您限制任何一个客户接收的商品数。
此规则可用来帮助防止消息淡化以及大量商品泛滥(即使它们合并到很少的实际联系和包中)。例如,在单封电子邮件中发送 50 个不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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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特定于某个战略性细分市场、渠道或商品集合定义这些约束。
此规则允许您管理您要发送至个体的不同消息数。特别地,请使用此规则来根据每个客户控制客户商品策略。具体地说,此规则控制要在特定时间段内向个体提供的最小商品数和最大商品数或特定商品。请根据每个渠道创建此规则,以限制不同类型的通信(例如交叉销售、维持和追加销售)次数。
通过指定最小值,您可以使用此规则来确保各种市场营销消息到达客户处。您可以设置以下条件:与高价值客户进行的两次联系(最多)是追加销售商品或交叉销售商品,从而留出一个商品用于维持。
还可创建高成本商品集合,然后限制每个客户可接收该集合中的商品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