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客户的最小/最大要约数”规则
“每个客户的最小/最大要约数”规则允许您限制任何一个客户接收的要约数。
此规则可用来帮助防止消息淡化以及大量要约泛滥(即使它们合并到很少的实际联系和包中)。例如,在单封电子邮件中发送 50 个不同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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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特定于某个策略性细分市场、渠道或要约集合定义这些约束。
此规则允许您管理您要发送至个体的不同消息数。特别地,请使用此规则来根据每个客户控制客户要约策略。具体地说,此规则控制要在特定时间段内向个体提供的最小要约数和最大要约数或特定要约。请根据每个渠道创建此规则,以限制不同类型的沟通(例如交叉销售、维持和追加销售)次数。
通过指定最小值,您可以使用此规则来确保各种营销消息到达客户处。您可以设置以下条件:与高价值客户进行的两次联系(最多)是追加销售要约或交叉销售要约,从而留出一个要约用于维持。
还可创建高成本要约集合,然后限制每个客户可接收该集合中的要约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