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保存并返回至列表
当您创建或编辑项目、请求或市场营销对象时,可随时保存您的工作。 如果单击
保存并返回至列表
,将会如此处描述的保存您的工作,且您会看到一个关于已保存的搜索、缺省搜索或摘要页面的列表。
如果您是从一个已保存的搜索或列表页面启动的向导,您将返回到那个页面。
如果您是从
操作
菜单启动的向导,您将返回到您的缺省对象类型搜索页面。
如果您是从
管理已链接的对象
菜单启动的向导,您将返回父程序的“摘要”页面。
在您编辑一个现有对象时,如果您是从已保存的搜索页面启动编辑的,则您将返回那个已保存的搜索页面;如果您是从项目或请求的摘要页面启动编辑的,则您将返回缺省搜索页面。
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